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菁选3篇【精选推荐】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1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遵守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认真执行我校档案管理办法。  二、在学校档案室的指导下,收集本处工作范围内的教学档案,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组卷、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菁选3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菁选3篇【精选推荐】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1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遵守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认真执行我校档案管理办法。

  二、在学校档案室的指导下,收集本处工作范围内的教学档案,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组卷、归档。

  三、重要档案资料,分类登记后,按时上交学校档案室。

  四、妥善保管本处自存档案资料,做好档案保护、保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

  五、档案资料室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六、遵守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

  七、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2

  一、印章是学校各项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学校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为规范和加强对各类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冠有“深圳市龙岗区xxxx初级中学”字样的各部门印章和各种业务专用章,以及校领导的签名章,均适用本办法。

  三、印章的刻制统一由学校办公室审核、办理、备案、保留印模、发文启用并监督使用。

  四、学校印章是学校职权的合法代表,主要使用在学校对外出示的证明、证书、合同、公文(函)等文书上。

  五、印章是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学校任何部门必须严格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使用印章,不得越权用印。

  六、学校各部门印章使用,应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七、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的部门,应将原有印章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归档。

  八、“深圳市龙岗区xxxx初级中学”印章和校领导签名章统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学校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负责管理。

  九、各部门领导对印章的管理负责,并指定政治上可靠,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人作为部门的监印人,负责管理本部门印章。

  十、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必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盖印时要求图章清晰、端正,位置适当(一般应盖在文件的落款与日期之间,跨年压月处),盖印后要保存好用印依据材料,并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查考。

  十一、监印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准随便将印章放在桌子上,监印人不在时必须把印章锁好,以防丢失,如有丢失要立即报失。

  十二、各部门越权用印,监印人不按规定用印及因监印人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属工作失职行为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越权用印行为或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按严重失职和重大责任事故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对于未经、公章的,学校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学校还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3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九、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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