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5篇

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5篇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 2012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第一批) 名单 人文学院(2人) 硕士生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13人) 硕士生李 艳刘 犇 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5篇,供大家参考。

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5篇

篇一: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

12 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第一批)

 名单

  人文学院(2 人)

 硕士生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13 人)

 硕士生 李

 艳 刘

 犇

  李宝锋 蔡夏乔

 严晓磊 彭

 莹 陈芳英 陈

 艳 孙浙微 程

 锦

  高佳燕 潘寅儿 李

 苏 林

 琳 程

 曼

  经济学院(4 人)

 博士生 管理学院(55 人)

 博士生 硕士生

  赵金亮 何志星 谢慧明 郑雯雯

  蔡

 荣

 顾

 静 董

 健 肖嘉贞 赖昌涛 蒋

 蕾 黄琼思 蔡

 云

  高春艳 李秀娜 华思伟 周伊莎 厉钟灵 陈英英 张之骅

  陈君达 吴晓艳 钟王黎 王伟娣 陈

 璐 常光虎 李国博

  章

 倩 肖

 雯 吴文斌 周

 微 秦真森 周

 芬 唐馥馨

  徐丹妮 娄思源 金

 露 李

 涛 罗

 艳 吕秀滢 李万龙

  王紫露 徐

 靖 阙敏慧 戴成宗 梅

 亮 邓国梁 罗昌宪

  许展晶 张

 倩 陈

 抱 任

 燕 陆扬华 姜

 琦 汪

 渊

  张思思 郑伟强 杨

 熙 徐闪闪 程

 忻

  公共管理学院(3 人)

 博士生 化学系(16 人)

 博士生 硕士生

  黄

 纯 游和远 黄振威

  李光凤 韩军兴

 徐

 蕾 张玲玲 潘胜东 赵伟洁 张

 寅 张佳佳 蔡淑颖

  李

 瑶 陈

 欢 李

 倩 王

 辉 刘

 敏 詹祖金 阮月垒 地球科学系(9 人)

 硕士生

  郑朝霞 周

 洁 罗

 冉 王汉闯 刘姿吟 许丹海 王剑荣

  俞春娜 陈

 欣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6 人)

 硕士生 杜

 语 机械工程系(44 人)

 硕士生 刘怀印 文耀华

  张

 晨 严

 旻 杨婷婷 张海琦 徐晓甜

  林树勇 刘伟平 林名润 张

 峰 张世珍 程

 健

  宋芳芳 陈开强 章

 婷 黄

 炜 郑继旺 童章谦

  马

 璇 金

 标 夏嘉廷 张选高 余小勇 余

 晖 徐学涛

  顾晓蕾 汤天殷 毛

 磊 刘

 剑 刘际轩 唐

 培 许俊龙

  黄茫茫 李

 阳 陈

 俊 刘季霖 蒋扬峰 林

 麟 邵

 华

  段小明 郝明金 潘兴兴 徐

 晓 曹开元 谌

 可 黎

 伟

 闵超庆 赖霞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19 人)

 硕士生 陈

 林 李

 乾

  郑

 伟 张冬梅 章瑞铄 陈爱丽 杨广跃 陈旭宾

  陈

 中 周俊平 张交辉 马叶诗 滕

 繁 屠俊君

 屠浩驰 史佩珍 唐美兰 原佩佩 揭光涛

  能源工程学系(28 人)

 博士生 硕士生 吴海龙 许

 婷 莫桂源

  徐

 雅 项世军 密刚刚 崔

 敏 冯玉霄 徐国辉 苏文娟

  李

 响 轩俭勇 吴晓雨 方

 正 戴

 瑞 钱剑杰 帅

 鸥

  杨

 骥 张晓龙 沈成宇 王龙一 佟

 杨 龚

 磊 陈

 静

  雷

 田 李聪航 李

 伟 梁雪艳

 电气工程学系(47 人)

 硕士生

  蔡祯祺 史

 丹 陈锡磊 谭

 成 岳云力 龚剑波 董

 明

  阳

 彩 王立火 刘

 慧 尹

 凯 吴

 伟 倪馨馨 葛佳欢

  李

 朵 麦志彦 陈

 方 施正寅 徐惜琼 赵胜林 曹晓阳

  秦

 琳 凌

 光 秦

 伟 韩晓明 洪

 磊 殷

 亮 付大伟

  汪剑峰 祝燕萍 徐

 韬 范

 锐 张振华 杜

 帅 华

 文

 贾官帅 沈

 杰 温

 浩 胡浩峰 丁

 伟 乐彦杰 刘

 广

 孙

 文 王伟颖 贺子倩 陈

 晨 呼明亮

  建筑工程学院(44 人)

 博士生 硕士生

  刘俊伟

  张之礼 林

 巍 许京梦 杨露露 刘

 斌 金俊武 周

 雯

  徐伽南 邵景华 周

 练 王立锋 王子阳 胡

 狄 岳

 淼

  王

 曼 魏昊岩 侯

 键 董

 超 陈

 凯 杜佩君 何景愈

  沈

 翀 叶箐箐 卢哲刚 陈佳玲 蒋

 莹 金

 武 王戴薇

  孔祥冰 杨国华 铁富忠 展圣洁 王

 炜 徐

 晓 张

 晨

  袁

 佩 岳

 平 王翔翔 吴

 琼 王夕鹏 甘

 涛 钱天平

  廖锡健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38 人)

 硕士生 唐玥祺 赵东科

  吴

 玮 夏欣桐 张

 华 胡雨晨 刘

 川 麻静波

  于

 怡 刘

 员 刘文文 马春艳 张红芳 吴

 晶

  陈

 博 窦倩倩 吴水良 唐

 月 何可可 吴冬香 罗

 虎

  吴

 鹏 李桂花 王宁馨 吴边华 张

 倩 袁更洋 马

 跃

  刘

 通 王

 珏 陈枞楠 薛文静 朱方君 李晓晓 戴斌斌

 吴

 茜 朱

 峰 陈

 敏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1 人)

 硕士生 钟

 杰 航空航天学院(6 人)

 硕士生 肖周芳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12 人)

 硕士生 南亚雄 王

 婷

  喻亚林 王

 宇 刘

 星 罗平波 冯琼华 汤中彩

  裘伟明 曹清华 吴远志 范

 潇 孟祥麟 王

 芳

 陈朝见 刘

 一 纪

 璎 黄

 旭

  光电信息工程学系(19 人)

 硕士生 商在明 杨顺川

  王彬宇 姚振宁 汪

 丹 冯志锋 刘

 伟 周

 琴

  刘

 强 陈

 琛 曾朵朵 杨艳广 能

 芬 刘

 超

 杜立辉 王婷婷 袁余锋 刘艳鑫 杨宗银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34 人)

 博士生 陈先福 硕士生 马方玥 苗秋园

 容志能 葛浩宇 陈国赟 王先锋 梁

 筱 杨

 飞

  胡国栋 郑

 斌 李

 婷 高金加 连明超 陈宇睿

 刘晓东 丁雪丽 梁书成 夏

 羽 孙

 波 郑

 宁 杨

 楠

  沈颖洁 叶

 露 张志鹏 马丽莎 路丹晖 岑嘉宝 傅德良

 杨

 杰 于彬彬 高

 振 曾宪恺 许丽丽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32 人)

 博士生 贺诗波 硕士生 沈逢春 仇

 荔

  张钰唯 徐晓忻 张

 帆 张

 龙 肖冬峰 黄

 忠

  周

 芸 周良毅 李九宝 沈进昌 江发昌 岳飞亨

 姚梦凯 黄承伟 沈

 英 禹

 科 袁腾凯 姚

 珺 陆

 陆

  郑舒尹 李志强 杨

 璟 王文博 管

 波 戴

 侃 蒋华琴

  傅东旭 杜

 原 黄

 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65 人)

 博士生 向学勤 硕士生 汪金波 马

 莹

  韩亚洪 杨钟亮 徐明亮

 杨玉皓 房英明 马

 帅 陆东鑫 李

 辉 王

 超

  袁

 霞 虞保忠 朱婷婷 窦文娟 黄康俊 郑开洋

  李志刚 蒋关富 欧阳遄飞 唐帮杰 张

 博 赵

 宇 吴斌斌

  帅军炼 姚

 敏 邓

 霄 李光霞 弭真真 王

 超 张一良

  周卓立 王

 佳 刘

 敏 陈

 琰 王开盛 张

 煜 张成硕

  卞刚峰 杨

 鑫 刘

 威 秦

 阳 曹

 晓 杨

 丽 黄晓钦

  黄伟恺 于

 猛 许

 青 戴特长 马

 逸 胡

 沫 唐兴盛

  李小龙 吴亚峰 殷中科 赵

 璇 郝

 凯 王明明 李

 星

  王

 力 李瑞峰 蒋雨倩 王帅 张海燕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17 人)

 硕士生 杨

 毅 李靖峰

  金

 晶 李

 蔚 任寅姿 谷艳蕾 陈卫红 郑

 玲

  刘林冲 林李松 姜

 波 韦彩虹 陈

 丹 余

 凯

 何霞霞 潘红平 侯凌霄

  生命科学学院(15 人)

 硕士生

  刘丹凤 吉鹏飞 翟胜男 毛

 欢 王

 欣 谭海芹 王佳佳

  戴琼妍 方

 瑜 李泽莉 陈海炎 陶香林 谭珊珊 成书艳

 马素云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18 人)

 博士生 张进杰 硕士生 陈双双 赵向东

  杨海花 李江波

  曹

 芳 朱文超 卫玲玲 雒莎莎 赵春江 姚燕佳

 林梦南 傅明亮 顾伟钢 李海霞 斯城燕 刘晓杰

 闫永芳

  环境与资源学院(36 人)

 博士生 硕士生

  张东彦 马

 斌 张竞成 谢春生 李文兵 葛亚明

 李小芳 汤超群 王

 琰 杨治中 许

 涛 姜建清 郑

 豪

  索炎炎 朱丽青 傅

 皓 梁颖颖 宋淑芳 蔡传钰 杨远强

  宋淑贞 徐国锐 王娇娇 吕伟波 杨

 静 李

 波 楼林洁

  陈

 星 杨

 哲 唐佳玙 林旗力 徐民民 张芳芳 虞舟鲁

 陶萍萍 陆荣杰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35 人)

 硕士生 路

 艳 陈

 黎

  李泽锋 胡春云 夏雯蓉 杨倩倩 陈菁珏 王芳展

  陈明贤 赵

 宣 孔文斌 张国庆 邓香芹 李

 冠

 刘

 菊 汤

 雯 刘洪翠 应

 乐 朱

 丽 褚福强 丁思思

  张

 敢 舒

 华 唐非凡 刘

 云 徐伟伟 刘宝平 韩

 瑞

 吴冬梅 徐芙蓉 吴

 健 黄庄荣 邱

 琳 陈燕芬 俞倩茹 动物科学学院(6 人)

 硕士生 医学院(71 人)

 博士生

  吴

 炜 左安燕 王娟娟 卞学兵 谢正军 周

 源

 凌宗欣 张红河 傅晓华 胡志军 孙传宾 陈晶 吴一华

 金科涛 于

 路 隋新兵

  硕士生 李芬芬 陈

 洁 李

 敏 曹春丽 董良良 祝茜茜 李敏环

  王俊伟 陈青云 李

 辉 李

 晨 刘

 慧 杨

 洁 汤

 怡

  杜振方 彭

 鹤 王金娟 朱秀明 孙艳美 郭松雪 任志刚

 辛晓阳 范娜娜 陈闰香 陶海英 王

 进 朱

 斐 王

 静

  冯文峰 雒星梅 陈曌君 钟

 菁 王春茂 章

 瑶 赖明春

  周鹏程 李空飞 陆建锋 彭婵娟 孙

 谦 马晓兰 顾晓敏

  张

 剑 孙萍萍 江桥英 金春娜 章沙沙 薛继华 闫咨儒

  金

 秋 赵梦媛 孔飞娟 邱

 建 屠海燕 程晓斌 赵腾飞

  韩士梁 滕

 礼 谭

 聪 陈桂英 日孜万古丽.买吐送

 药学院(11 人)

 硕士生

  景

 慧 窦小雪 陈艺欣 史

 达 李

 旎 陈

 萌 骆丽萍

  孙

 笛 王立军 蔡莉莉

 苏

 毅

篇二: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

发人〔2006〕 53 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各部门, 各校区管委会, 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 现将《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浙

 江

 大

 学 二○○六年十一月 二日

 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士后制度是国家人才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 旨在培养、 吸引 和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

 为吸引 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 促进我校学科队伍建设和国内外学术交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

 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博士后管理工作是指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以下简称流动站)

 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第二章

 流动站的设立 第三条

 流动站是指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管会批准, 按规定设立的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资格的一级学科单位。

 第四 条

 申 请设立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应具备以 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

 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 三)

 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承担着国家级高水平的研究项目 , 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同类学科前列; ( 四)

 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 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第五条

 流动站的申请设立按国家人事部、 全国博管会规定,实行集中申请和审批。

 第三章

 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博士后管理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 实行人事处统一协调, 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 各学院(单位) 、 学科密切协作的管理体制。

 学校加强与院(单位) 、 站之间的联系, 理顺工作关系, 加

 强与全国博管会、 省人事厅的联系,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博士后管理委员 会, 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 成员 由人事处、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 外事处、 房地产管理处等部门负 责人组成。

 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 会下设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具体负责博士后工作的日 常事务。

 第八条

 设有流动站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学院(单位) , 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学院(单位) 负责人分管博士后工作。

 流动站设主任 1名 , 设站单位为单个学院(单位) 的, 由分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或选派相关学科负 责人兼任主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单位) 共享的流动站, 由所属学院(单位) 分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或选派相关学科负责人兼任主任, 其他共享学院(单位) 分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或选派相关学科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第九条

 流动站实行主任负责制, 根据具体情况组成工作班子。所属学院(单位) 的人事科长为流动站联络秘书, 具体负责流动站的日 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单位) 共享的流动站, 各相关学院(单位) 之间应加强联系 与合作, 树立全局观念, 实现整体联动, 共同承担流动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招收面试、 中期考核、 出站考核等工作, 由流动站负责人召集。

 第十二条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人事、 组织关系 及日 常管理工作归属合作导师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单位) 。

 第四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 第十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类型。

 ( 一)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 以下简称“师资博士后”):

 指各

 学院(单位) 根据师资需求计划, 按照选拔新教师的程序招收的在校内从事科研、 教学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师资博士后制度是我校人事管理制度与博士后培养制度的有机结合, 是我校补充新教师的重要渠道。

 ( 二)

 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 ( 以下简称“学科博士后”):

 指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 通过博士后流动站招收的在校内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学科博士后包含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 由外单位委托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 三)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 ( 以下简称“企业博士后”):

 指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浙江省试点工作站或科研基地因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需要, 与我校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人事、 组织关系 转入企业或基地管理, 研究工作主要在企业或基地进行。

 第十四条

 申请成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

 取得博士学位, 品学兼优, 身体健康, 年龄一般在 40 岁以下;

 ( 二)

 符合学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要求( 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

 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学科及合作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

 已设立的流动站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 二)

 非设站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若科研条件具备( 如有重大研究项目 、 学术水平高、 研究经费充足等), 可以招收留学回国博士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开展研究工作, 也可以经全国博管会批准后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

 ( 三)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充足研究经费的在岗教授或研究员 ,以及正在开展重大或前沿项目 研究, 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 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可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定期在网站上公布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

 凡已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教师, 以及拟申请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教师应提交个人基本信息( 包括研究方向、 在研项目 、 主要学术贡献等), 经审核后在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网站上发布。

 第十七条

 各流动站应加大人才交流力度, 扩大遴选范围, 本校毕业博士招收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 50%左右。

 鼓励招收知名 大学毕业的外籍博士及在国外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逐步提高博士后队伍的国际化程度。

 第十八条

 博士后培养应体现学科交叉性, 优化知识结构, 增强学术发展后劲, 促进学科交叉、 融合、 拓展以及新学科的成长。本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能进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 应当 向流动站所在学院( 单位)

 提出 书面申请,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按我校博士后申请、 录用程序( 见附件二)

 办理进站手续。

 第二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应做到双向选择、 手续完备、程序规范、 保证质量, 要特别注意对博士后申请人员 思想政治表现的审查。

 第五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手续 第二十一条

 拟录用 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必须按期来校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发放录用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被录用的博士后凭录用 通知书、 身份证到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并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 未报到者, 将被取消进站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 应在规定的进站日 期前向流动站申请延期进站。

 第二十三条

 进站报到时因故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研

 究人员 , 须在进站半年之内到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半年内不能交验博士学位证书的, 将作退站处理。

 第六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在站管理 第二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

 博士后研究人员 进站后, 学校发放工作证、 图书借阅证等证件, 并在相应证件上注明“博士后”。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进站三个月 内应完成开题工作,并向所在系( 所)

 作开题报告, 填写“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开题审核表”, 经流动站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并由学院( 单位)

 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 负责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对于未曾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经相关学院( 单位)

 考核合格, 可确定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其工作报到时间、 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确定任职时间。

 第二十七条

 进站一年后, 所在学院( 单位)

 须协助流动站组织 3~ 5 名 专家成立考核小组, 对博士后研究人员 进站一年来的工作进度、 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 见附件三)

 。

 考核结果分为特别优秀、 优秀、 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获特别优秀和优秀者从考核的下个月 起提高博士后津贴。

 各学院博士后管理人员 负 责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超过 3 个月 没有完成中期考核者, 作退站处理。

 第二十八条

 师资博士后在科研工作外, 须履行作为教师的其他职责, 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 学生工作等任务。

 所在学院应加强对师资博士后教学技能训练, 合作导师也应对其进行教学技能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九条

 合作导师应切实担负起指导的责任, 支持博士后

 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特别是前沿探索性研究。

 合作导师须出席博士后开题报告会, 并在中期考核、 出站考核时到会介绍有关情况。

 第七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待遇 第三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及津贴:

 ( 一)

 委托培养的学科博士后享受其在职单位相关待遇; 企业博士后享受招收企业的相关待遇。

 ( 二)

 师资博士后和非委托培养的学科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由学校、 学院、 合作导师共同提供, 包括基本工资、 博士后津贴、工作津贴、 绩效津贴、 住宿补贴、 医疗保险等部分( 详见附件四)。

 第三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住宿 学校对博士后研究人员 住宿实行住宿补贴和公寓租住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按学校房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后研究人员 出站后应及时退出博士后公寓。

 第三十二条

 博士后配偶、 子女安排 ( 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站期间, 可在杭州 市落常住户 口 , 凭浙江省人事厅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到公安户 政管理部门办理户 口 迁出和落户 手续。

 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关规定到在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 口 手续。

 ( 二)

 博士后在站期间, 其子女入学、 入托等享受杭州市常住户 口 居民的同等待遇。

 ( 三)

 博士后研究人员 工作期满出 站后,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 口 随博士后本人一并迁移至接收单位所在地。

 ( 四)

 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 配偶、 子女的安排问题, 按浙江省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与奖励 第三十三条

 师资博士后由学院在人才引 进专项经费中提供每

 人 1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第三十四条

 优秀师资博士后可申请浙江大学“紫金计划” 的资助。

 第三十五条

 校外博士毕业的非委托培养学科博士后由学院( 单位)

 在人才引 进专项经费( 或队伍建设经费)

 中提供每人 3000元作为科研启动经费。

 第三十六条

 凡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 单位发表的论文和获奖成果, 统一纳入学校科研奖励范围,由学校科学技术处或人文社科处核发奖励。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立“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后奖”, 奖励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

 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每次评选 10 名 左右。

 获奖者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 每人奖励 3000 元。

 第三十八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申请, 按中国博士后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 执行。

 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 择优资助的申请, 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 管理办法》 执行。

 学校对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站期间所申请到的基金及资助单独立帐, 专款专用。

 第九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

  第三十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站期间因研究工作需要, 要求出国( 或出境)

 短期交流或合作研究的, 需经合作导师、 所在学院(单位) 和流动站负责人同意, 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 并签订 《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出国( 赴港澳)

 协议书》 后, 方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出 国( 或出境)

 手续。

 委托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和企业博士后的有关出国( 或出境)

 手续由在职单位和所在企业负责办理。

 第四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站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短期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 12 个月 。

 在站期间有出国( 或出境)

 经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总时

 间应不少于出国( 或出境)

 时间。

 第四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出国参加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应遵守协议规定。

 对于出国逾期 1 个月 以上不归者, 所在学院( 单位)

 人事科应及时上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按自 动退站处理,并扣回出国期间已支付的工资、 津贴等。

 第十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 延期与退站 第四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应于期满出站前 1 个月 , 向学院人事科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 研究成果和发表论著清单, 并作好出站准备工作。

 第四十三条

 学院协助流动站组织 5 名 以上( 含 5 名 )

 专家成立考核小组, 按照出 站考核的要求, 对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科研工作、 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见附件五), 并形成书面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

 对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在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后, 由学校报请全国博管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第四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工作期满出站, 除有培养协议的以外, 实行双向选择、 自 主择业。

 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应向学校递交接收单位( 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

 的接收函。

 暂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可将本人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才中心代管。

 第四十五...

篇三: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

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标准 本科 1 万元、硕士 3 万元、博士 5 万元。

 二、申请条件

 国籍

 中国国籍 外国国籍 毕业学校类型

 国内普通高校 国(境)外高校 国内普通高校 国(境)外高校 申请时限

 毕业后一年内 毕业后五年内 用人单位

 ( ( 申报 单位) )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区县(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申请人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毕业时间在 2019 年 6 月 3 日(含)之后; 3.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备注:

 1.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3.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 3 年,可再次申请本科 1 万元、硕士 3 万元、博士 5 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 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系统自动比对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资金。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系统自动审核补贴拨付通过退回并告知原因不通过申请网址:"亲清在线"门户网站http://qinqing.hangzhou.gov.cn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单位)账号选择“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点击 "兑现"。输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等人工审核结束不通过点击提交异议通过点击修改基本信息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毕业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 日(含)之前的申请人按《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 号)执行。

 4.特别提醒: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纳入

 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电话:0571-96345

篇四: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才招引的若干意见》操作指引

 一、企业及中介引才奖励

  (一)企业自主引才奖励 1. 扶持对象:从区外新招引人才的企业,在疫情结束前与往届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或与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2. 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向所属人力社保所(临平片区单位直接向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受理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

 3. 申报材料:《杭州市余杭区引进(推荐)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 1)、汇总表(附件 2)、引进人才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明、收款凭证等。

 (二)中介引才荐才奖励 1. 扶持对象: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新引进年应纳税所得额 20 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的企业,或为我区新引进上述人才的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在疫情结束前与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年底前完成分类认定。

 2. 申报流程:由中介机构向用人单位所属人力社保所(临平片区单位直接向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受理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

 3. 申报材料:《杭州市余杭区引进(推荐)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 1)、汇总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引进人才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分类认定证书、收款凭证等。

 受理 部门及联系方式:集中兑现办公室,86372581、8637326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86223642;余杭人力社保所,88667010;瓶窑人力社保所,88540009;塘栖人力社保所,86162459。

 二、就业实习交通补贴 (一)就业交通补贴 1. 扶持对象:首次来余杭就业的人才(以户籍地为准),其中往届生和企业急需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应届生在疫情结束前签订就业协议,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2. 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向所属人力社保所(临平片区单位直接向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受理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

 3. 申报材料:申请汇总表(附件 3)、引进人才身份证件(户口簿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明或技能等级证书、收款凭证等。

 (二)实习交通补贴 1. 扶持对象:疫情结束前来余杭参加实训和见习训练,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以户籍地为准)。

 2. 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在向区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办申请实训补贴和见习训练补贴时一并提交。

 3. 申报材料:申请汇总表(附件 4);其他材料与实训补贴、见习训练补贴申请材料同。

 受理 部门及联系方式:集中兑现办公室,86372581、8637326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86223642;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89287170;余杭人力社保所,88667010;瓶窑人力社保所,88540009;塘栖人力社保所,86162459。

 三、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家补贴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家补贴

  1.扶持对象:在疫情结束前引进到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2.申报流程:

 首次申领:用人单位登录杭州市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http://rc.zjhz.hrss.gov.cn/)进行申报; 再次申领:用人单位通过 CA 认证登录余杭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60.191.35.28:8080)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

  (二)毕业 7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1.扶持对象:在疫情结束前新引进到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 7 年以内的非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2.申报流程:用人单位通过 CA 认证登录余杭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60.191.35.28:8080)进行申报。

 3.申请材料: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国内高校毕业 7 年以内的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 7 年以内的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

 四、大学生实习补贴

  (一)大学生实训补贴

  1.扶持对象:疫情结束前来我区参加实训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杭州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学年在校研究生。

  2.申报流程: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报材料:余杭区大学生实训补贴申请表(附件 5)、《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协议书》(附件 6)、考勤台账、生活费补贴发放记录、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等。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86164767、86164564。

 (二)见习训练生活补贴

 1.扶持对象:疫情结束前吸引在校大学生来我区参加见习的见习训练基地。

  2. 申 报 流 程 :

 申 请 人 登 录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http://www.zjzwfw.gov.cn/)提出申请。

 3.申报材料:《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申请花名册》,《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协议书》,学历学位证明或技能等级证书(在校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年在校证明),见习学员生活补贴银行发放明细,《杭州市见习训练学员考核意见书》,《大学生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等(样表申报系统上下载)。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89287170。

 (三)见习训练后招用补贴

  1.扶持对象:在疫情期间参加见习训练,结束后 1 年内首次被单位招用的见习学员。

 2. 申 报 流 程 :

 申 请 人 登 录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http://www.zjzwfw.gov.cn/)提出申请。

 3.申报材料:《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招用补贴申领名册》(样表申报系统上下载),企业营业执照等。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89287170。

  五、线上职业培训补贴

 1. 扶持对象:疫情结束前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培训平台的,或是开展高技能人才线上培训的企业。

 2. 申报流程:登录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 培 训 申 请 系 统(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登

 录 浙 江 省 职 业 能 力 一 体 化 平 台 ( http://zyjn.zjhrss. gov.cn/osip/)提交备案材料。

 3.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培训方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培训方案包括学员名册、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考核方式等。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培训科,86201228。

 六、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

  1. 扶持对象:余杭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 A 类—F 类人才。

  2. 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通过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http://60.191.35.28:8080/)。(申报路径:个人用户登录→进入用户中心→业务办理→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购、租补贴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人才 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表》(余杭区人才服务网—人才创新创业—表格下载),并持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请表后填表须知),经镇街、开发区、平台或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区住建局。

  3. 申报材料:余杭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表,申请家庭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租赁合同复印件,申请人余杭市民卡复印件(注:1.线上申报只需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证照即可;2.申请购房补贴的无需提供租赁合同。)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窗口,

 89186527。

 附件 1 杭州市余杭区引进(推荐)人才奖励申请表 用人单位 公司名称

 单位 地址

 联系 电话

 单位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推荐单位 公司名称

 单位 地址

 联系 电话

 单位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引进人才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位/ 职称

 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身份证号码

 到岗 时间

 人才 类型 □ 人才分类认定为

 类

  □ 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正确、无误。且明确若未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被追究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意见(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杭州市余杭区引进(推荐)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人才认定等次 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到岗时间

 附件 3 杭州市余杭区人才就业交通补贴申请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学历/技能等级 是否应届 签订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时间

  备注:华东地区是指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台湾。

 附件 4

  备注:华东地区是指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台湾。杭州市余杭区大学生实习交通补贴申请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类别(实训/见习)

 是否在校生 实训、见习起始时间

 附件 5 余杭区大学生实训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籍贯

 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人员类别 □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杭州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学年在校研究生

 来自区域 □省内

 □华东地区

  □华东地区以外 用人单位意见

 我单位承诺:___________填写及提交的材料属实,同意其申请见习实训补贴。如有虚报,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该单位上报人员是否符合我区实训基地并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是□

  生活补贴________元整、交通补贴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元整。

 否□

 经核查,该人员不符合我区实训补贴申领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本表一式一份,请申请人填写后交由单位盖章确认再上报。

 附件 6

  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协议书 毕 业 生 情 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健康状况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制

 学历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用 人 单 位 情 况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毕 业 生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 事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必须如实填写,复印无效。

篇五:杭州大学应届生人才补贴

业发展浙江省教育评估院《2017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日前正式出炉。报告显示,浙江高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职业发展类型及比例为:升学深造的占10.58%尚在待业的占3.57%公益岗位的占0.40%受雇工作的占77.82%创业的占4.39%其他类型的占3.24%对比2012-2017六届毕业生就业去向,大体去向比例相差不大。其中,2017届毕业生在升学深造方面比例上升显著,为历史最高值。调查对象为全省105所高校2017届27万多名大学毕业生,以及近1.5万家聘用相关高校2017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报告采用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就业率,即以2018年6月底作为本次就业率调研统计的时间节点。报告显示,浙江高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总体就业率上升为96.43%,与2016届相比有所回升。“在符合作答人数要求的浙江省高校中,2017届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的学校是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杭州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连续4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就业率居全省前10名。” 哪些专业就业率高?侦查学、交通管理工程等11个专业均达到100%专业就业率,可以反映各专业培养学生的市场需求情况。2017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报告发布就业率最高的专业:根据报告显示,2017届本科专业中就业率最高的是侦查学、交通管理工程、舞蹈表演、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涉外警务、医学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药物制剂、眼视光学、艺术教育等11个专业,均达到100%。其中,侦查学、交通管理工程、信息对抗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有3届就业率均为100%。专科专业中,老年护理、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幼儿保育、计算机控制技术、移动商务、交通运营管理、光机电应用技术、三维动画设计、船机制造与维修等29个专业的就业率均为100%,其中老年护理有2年就业率排名前10。收入待遇怎么样?平均月收入创历史新高:根据报告,2017届受雇工作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平均月收入(指毕业后一年内每月工作收入的平均值,包括工资、奖金、提成、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及其他各类补贴等折算现金)为4624元,高出2016届348元,增幅为8.14%。其中,本科院校毕业生平均月收入为4840元,高出2016届343元,高职院校毕业生为4382元,高出2016届363元,均创历专业与就业

 8职业发展专业与就业史新高。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月收入增幅为9.03%,高于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月收入增幅7.63%。毕业生收入明显上升:受雇工作毕业生中,毕业一年后的平均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为59.10%,高于2016届毕业生;4001至5000元之间的占23.54%,高于2016届;7000元以上占11.69%,明显高于2016届。主要在哪些单位就业?在就业单位性质调查中,浙江高校2017届受雇工作毕业生中:59.01%在民营企业工作,高于2016届的58.75%,呈上升趋势,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为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01 民营(私营)企业(59.01%)02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11.71%)03 政府机构(9.14%)04 外资/合资企业(5.80%)05 其他(5.18%)06 个体户(4.38%)07 科研事业单位(3.67%)08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1.12%)2012-2017六届毕业生相比,选择国有企业、科研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外资/合资企业的有缓慢下降趋势,而选择民营企业的呈增长趋势,这也与浙江民营经济活跃有关。另外,选择政府机构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变化明显。在受雇工作的毕业生中,对第一份工作不满意的现象越来越常见,调查结果显示,本专科毕业生的离职率都较高。但与2016届数据相比,离职率有所下降。选择到哪里继续深造?2017届毕业生中有10.58%的人选择继续深造,主要分为国内读研、专升本、进修和国外留学等。学生出国、出省就读的比例有一定变化,就读普通高校的比例随着升学规模的扩大而提升。报告显示,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在省内普通高校深造的比例最高,达60.00%,高于2016届的58.76%;到全国重点高校(211、985)深造的占16.00%,低于2016届的16.49%;到世界知名高校(世界100强)深造的占8.28%,高于2016届的7.92%。选择继续深造的毕业生中,61.33%是为了更好的就业,略低于2016届的61.59%,呈缓慢下降趋势;28.77%是为了获得更多、更宽的知识;2.34%是因就业形势所迫,较2016届有所下降。这说明就业压力在相对减轻,升学深造提升自我素质越来越成为毕业生的共识。选择创业为哪般?2017届毕业生中有4.39%的人投身创业:报告显示,2017届毕业生中有4.39%的人投身创业,创业率略低于2016届的4.49%。哪个学校的学生最爱创业?在本科院校中,创业率排前三甲的分别是:01浙江音乐学院(10.46%)02中国美术学院(10.39%)03宁波工程学院(9.29%)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创业率高于本科院校。排前三的分别是:01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12.43%)02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9.83%)0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9.25%)2017届选择创业的毕业生中,有一半以上选择在受雇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开始创业(47.08%),低于2016届(49.63%);毕业后直接创业的占39.86%,高于2016届(36.82%)。

 9职业发展专业与就业 创业资金从哪来?大学里的勤工助学与兼职所得、申请创业贷款、家庭或朋友资助、寻求创业基金或社会风险投资的比例均高于2016届。大部分创业者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家庭或朋友资助,占62.89%;通过大学里的勤工助学与兼职所得资本占8.61%;申请创业贷款占4.86%;寻求创业基金或社会风险投资的占3.32%;工作后收入占10.87%;其他占9.45%。

 获利情况如何?报告显示,2017届创业毕业生中,78.79%的创业者发展较好,比例高于2016届(72.71%);年纯利润在10-20万元的占29.25%,20万元以上的占27.43%,与2016届相比有所增加。哪些专业创业多?从创业率高低的专业分布来看,创业率排前三的本科专业分别是舞蹈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编导。艺术类专业创业优势明显。在专科专业中,体育服务与管理、运动训练、应用阿拉伯语专业位列创业率前3名。创业内容与所学专业关联性:01“完全相关”:占16.97%,高于2016届的14.49%。02“相关”:占13.56%。03“基本相关”:占15.69%。04“完全不相关”:比例高达26.33%。总体创业者的专业相关率有46.22%,比2016届的40.35%有较大提升。创业动机都有啥?对2017届创业毕业生的创业动机调查显示,实现自我价值(61.59%)、创造出更多的财富(61.12%),和追求自由(41.43%),个人兴趣爱好(40.69%),也有8.33%的人群是迫于就业压力的无奈之举,归于创业偶像崇拜的占4.26%,3.84%的属于工作不顺心换个环境,其他原因的占7.29%。与2016届相比,除了“实现自我价值、个人兴趣爱好”比例提升外,其余均有所降低,说明毕业生的主体意识提升。

 用人单位满意度如何?对2017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90.55分:报告显示,用人单位对2017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90.55分,高于2016届的88.78分。用人单位对2017届毕业生的各项能力满意度评价中,分值最高的是实践动手能力,达91.45分,其次是合作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专业水平、心理素质及抗压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等,均在80分以上。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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