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XX市关于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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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XX市关于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XX市关于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清廉XX建设的意见》(XX发〔XX〕2号)和《中共XX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XX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发〔XX〕3号)精神,扎实推进XX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风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20D全会精神,落实***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XX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创建清廉乡村为导向,以强化基层D建、完善村民自治、提升乡村法治和普及乡村德治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力预防和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基层党风更正、政风更清、民风更淳、家风更好、作风更实,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大力推进XX清廉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抓好落细清廉乡村建设标准化、项目化、常态化的工作部署,计划用2-3年时间,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增强思想文化支撑、强化监督制约保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民风清淳的清廉乡村。利用XX年一年时间,全市各乡镇(街道)清廉乡村示范点数量达40%以上,建成推广一批清廉乡村示范点。到二十年,探索创新清廉乡村建设新模式、新载体,全市各乡镇(街道)清廉乡村示范点数量达70%以上,形成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逐步形成每个县(市、区)都有清廉乡村建设的特色亮点和品牌。到2024年,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项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三、领导小组

为扎实有效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各项工作,经研究,成立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XX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D建引领,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1.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依托基层党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阵地,突出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廉洁文化、文明风尚等教育,不断巩固拓展DS学习教育成果,坚定信念信仰信心,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排列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XX市乡镇(街道)基层D建“对标联抓工程”,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扛好抓基层D建的主责主业,加强党对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Z生活H、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基层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抓住村“两委”干部这一基层建设关键主体,广开渠道吸引致富能手、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回村任职,派强用好管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配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推动基层监督更精准,提升基层监督效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3.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推行村“两委”干部廉洁承诺、辞职承诺制度以及廉洁履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开展述职述廉,建立村“两委”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开展学习法律法规、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电教片、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旁听职务犯罪类庭审、树立宣传正面典型等活动。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约谈等方式,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举报渠道,建立节前提醒教育、节中监督检查、节后通报曝光机制,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及执行情况作为村“两委”干部的考察考核内容,将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基本报酬发放、党组织星级化管理、评先评优等挂钩,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4.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完善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评价体系,通过组织党员亮身份、实施党员户挂牌、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积分管理和分类管理等,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党员在清廉乡村建设中带头示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完善村民自治,实施清廉制度机制完善工程,构建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

5.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民代表推选、权利义务及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发挥村民代表在村级事务中的议事、决策、评议和监督职责。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推广屯级“一组(支)三会”“乡贤会”“村民议事亭”等基层组织协商自治机制,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市个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村(居)委会和居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评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设,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备案审核制度、健全乡镇(街道)、村两级联动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6.深入实施村级“三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形式,支持建立“三务”公开微信群、公众号,打造指尖上的监督平台。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条例,保障农村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行专款专项公开,对村级重大事务、重大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实行一事一公开,逐项详细公开,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探索实施“村财乡管”“积分制”“清单制”等基层民主监督创新机制,着力防范基层“微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7.规范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实行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严格规范村集体资源配置交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基层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以乡镇机关及财政、农经、审计等下派机构或检查小组为监管主体,完善对基层集体“三资”多层面、立体化监管机制。加强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强化审计监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的审计,深入开展村级财务专项审计,落实村级财务定期审计、村“两委”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等。〔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8.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序实施,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卫生改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相衔接。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荐手册、XX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细则,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9.强化基层重点领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涉农惠农资金发放、乡村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以日常督查、暗访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帮扶促进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各类涉农及专项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确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完善防范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机制,严防村级集体“三资”、帮扶惠民补助、村级项目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把惩治“蝇贪”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乡村法治建设提升行动,夯实清廉乡村建设法治基石

10.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深入基层开展宪法、法律法规、民法典进万家,送廉洁文化下乡进村等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至2025年,每个村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11.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深化拓展D建引领全周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大网格系统,提升基层服务和管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和防范邪教、非法宗教渗透机制,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打击村霸及宗族黑恶势力、涉农非法集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等影响清廉乡村建设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12.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后陈经验”,通过开通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平台、健全矛盾调解员队伍等多种方式,及时畅通、排查、收集、疏理、化解广大群众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实现矛盾不上行不外溢。优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队伍服务质量,全面吸纳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有威望的乡贤和族老等力量参与调解,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普及乡村德治,实施清廉思想文化培育工程,形成厚德养廉的基层社会环境

13.推动家规家训进村入户。发挥家规家训对社会的启示伦理作用,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通过理家史、寻家训、亮家规、评家风、树家德等形式,推动乡村家庭习与智长、化与心成,形成以好家风涵养好乡风、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落细的良好局面。开展家规家训征集展示活动,选树一批家规严、家风正的农家典型,在全社会营造重家庭、重家教、重家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14.开展乡风文明“清风行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廉洁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媳妇等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百孝之子选树等活动,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道德讲堂等载体阵地,传播清风好故事,弘扬社会新风尚。发挥“一约四会一队”及乡贤参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以严刹高价彩礼、奢侈浪费、大操大办之风为突破口,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15.打造清廉文化阵地。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一的乡村数字文化网上服务平台。结合濒危剧种公益演出、文化惠民文艺演出等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村活动。深入挖掘优秀耕读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和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基因,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行动,着力构筑点、线、面有机结合的乡村清廉文化阵地,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村落、乡道、广场等文化景观,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清廉文化精品线,创作一批清廉乡村题材的文艺作品。完善提升各类廉政文化阵地功能,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扩大清廉文化渗透力影响力,推动形成党风正、政风廉、乡风清、民风和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3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全员动员,迅速部署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清廉乡村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XX年4月至二十年10月)。深入实施清廉乡村建设工程。XX年在全市建成推广首批清廉乡村示范点。到二十年,全市涌现出更多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乡村,形成在XX具有高辨识度的XX清廉乡村建设品牌,推动各项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完备、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清廉XX建设成效显着。

(三)总结提升阶段XX。认真总结开展清廉乡村建设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清廉乡村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清廉XX厚积成势。

(四)巩固深化阶段XX持续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崇廉倡廉促廉思想基础更加巩固,激浊扬清、扬廉抑腐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以荷为XX、以廉为尚”的XX良好社会风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清廉乡村建设是一项政治工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表现。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清廉乡村建设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清廉乡村建设,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落实清廉乡村建设各项任务,做到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形成特色。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凝聚协同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推进稳妥、高效,并形成亮点与特色,打造XX清廉乡村特色品牌。

(三)强化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强化结果导向,组织部门将清廉乡村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绩效考评部门把清廉乡村建设纳入各单位绩效管理内容。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加强对清廉乡村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及时督促整改、严肃问责追责,压紧压实清廉乡村建设政治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在推动落实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送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请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半月报形式(每月的8日、23日)及时向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进展信息。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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